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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址上续建论述——马华理念的当代挑战

【一笔之力】

我们在前几篇文章集中讨论了“马华理念”,它指的是在1980年代初期在大马华社兴起的一个结合了民权思潮、民族自强的政治与文化运动。这个运动给后世传下了若干重要文献,举其重者如1983年《华团国家文化备忘录》、1985年《华团联合宣言》等。从这些文件中可整理出若干马华理念的要点,兹做一概要式整理如下:

首先,马华理念主张柔性世俗主义。宗教应限于私领域,不介入公领域,尤其不可掌控国家权力。在《国家文化备忘录》中特别强调去除宗教在文化政策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理念主张积极公民观,提倡爱国主义与公共责任,而不采纳当代自由主义的消极公民观,后者指的是每一个公民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随意行事,他人无权置喙。

从这个积极公民观进一步发展出华社的自主性,所谓“自主”,主要体现在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上——当国家失灵或政策偏颇,导致少数群体或个别人被忽略或权益被侵犯,公民社会组织就会站出来,或弥补公家功能不彰,或监督批判政府。这种“自主”表现在社会与国家或政府的分离,随之而来的是社会高度组织化。1980年代的全国十五华团领导机构的成立,就是华团尝试自主化的产物。

其三,构成理念的权利框架包含了“个体权利”和“集体权利”两个部分。前者指公民与政治权利,以及基于个体的再分配正义的经济与社会权利;后者则指文化权利。

前者视每一个人为没有本质差异的抽象个体,因此大家平起平坐,享有一样的生命权、财产权、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选举与被选举权等。考虑到每个人的出身环境背景各有殊异,故对于不幸处于弱势的个体给予合理扶助。

至于文化权利,则主张每个不同的集体有着不一样的身分,这身分为该集体提供独特的世界观、价值观,这种独特的身分应给予充分承认与尊重而不视之为有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其四,虽则理念强调普世的共同价值观(如科学、爱国主义、法治精神、民主),但也同时强调本土性的重要。换言之,它反对以普世价值之名消解本土差异,也反对以本土文化为名排拒普遍价值,从而合理化文化相对主义。当然,这是一种原则性的划限,在实际操作时很多含糊问题是很难处理的。

以上,即“柔性世俗主义”、“积极公民”、“个体与集体权利”和“普世与本土的融合”四点,是笔者认为重要的马华理念。需要稍加解说的是,这四点不是马华理念的仅有内容。另外,马华理念在那年代虽有强大的民意基础,但这不表示当时华社没有不同的声音和意见,例如一些人曾公开讨论非土著的固打制。即便当年的理念支持者,也可能在往后岁月改变立场。这说明,理念不是完美无瑕,而有待来者不断补充、丰富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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